甘肃政法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2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第二学士学位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我校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

专业类

拟招生人数

1

法学

法学类

20

2

知识产权


6

3

信息安全

计算机类

8

4

金融学

金融学类

8

5

新闻学

新闻传播学类

8

合计



50

各专业招生计划视生源和报名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二、招生对象

1. 甘肃政法大学2025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 甘肃政法大学近三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如考生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的,不得报考。

3. 每个考生最多可报1个专业志愿。

四、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需按照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 《甘肃政法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见附件1,签字确认后提供扫描件或照片)

2. 《甘肃政法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即可);

3. 其余申请材料

1)第一学士学位证和本科毕业证扫描件(尚未发放者可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证明等证明材料)

2)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

3)本科阶段所获各类奖励材料(如英语四六级证书、奖学金、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等)。

报名考生请于2025627日前按要求将以上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zfzb@gsupl.edu.cn,邮件标题为“**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材料(**为报名考生姓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录取办法

1.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录取办法采取材料审核制,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对考生基本素质(30分)、本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50分)和综合素质(20分)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2. 报名人数如超过招生计划数,录取办法采取材料审核(50分)和面试考核(50分)。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对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的,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思想品德(30%)、学科基础(50%)和综合素质(20%),最后根据材料审核和面试考核总分确定录取名单。

3. 学校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平台(https://exwzs.chsi.com.cn进行录取结果公示,公示期满由招生办公室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及其他

1. 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5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未能在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由所属学院具体负责。各专业若实际录取人数不足30人学校将不再单独编班,插入到学校相同专业的班级中学习。

3.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授予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相关学习证明。

4. 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关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17601433 09317660023

联系邮箱:zfzb@gsupl.edu.cn

本招生简章由甘肃政法大学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