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23]1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我校2023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我校2023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工作。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开展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其中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2个,自主招生专业1个,总计划为113人,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