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民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为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分类选拔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6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6〕1号)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1.已参加2026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2.考生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3.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1991)2026年提前招生专业

<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三、收费项目及标准</><>><>><>><>四、报名及志愿填报</><>><>><>><>><>五、考核办法</><>><>><>六、加分政策规则(不同项可累计加分,相同项按最高加分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七、录取</><>><>(><>将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或不合格情况折算成具体分数,折算后的><>< ></><>(><>(><>><>(><>(><>(><>(><>(><>八、资助政策</><>国家奖学金:每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每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平均每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不超过><>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根据不同类别每生最高不超过><>学校奖学金:特等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生均每学年><>勤工俭学:校内设置的勤工俭学岗位,优先供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每月津贴不低于><>九、领导与监督机制</><>(><>(><>(><>十、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原则上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2)政策如有调整,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政策为准。

(3)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二、其他

1.本招生简章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由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中市金山路1号 邮编:212200

电话:0511-88020126

微信公众平台:镇江金山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