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简章适用于我校2025年广西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75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大学城校区: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

荣昌校区: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城南大道488

第六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

(一)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二)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五)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简介: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直属的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现有大学城和荣昌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近1800亩,在校生近15000人。现有11个二级学院、7个产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专业50个(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招生,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甘肃、宁夏、陕西、青海、内蒙古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单独招生,是重庆市唯一一所跨省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跨省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决定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实施跨省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跨省高职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跨省高职单独招生的考务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跨省高职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跨省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cqczs@cqc.edu.cn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第二十九条 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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