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6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本招生简章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面向江苏省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960,江苏省代码1271。
学校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学校于1999年8月经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而成,是我国成立的第一所艺术设计高等职业院校。校园占地面积561亩,设有环境艺术学院、视觉传达学院、服装设计学院、数字艺术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手工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拥有现代艺术设计与传统工艺美术两大艺术系列32个专业46个小专门化方向。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具体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专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专科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本校本年度提前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已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第十一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须有 6 门及以上达到合格方可报考。
第十二条 考生报名时间为:
第一轮:2026年3月12日—14日,截止时间为14日17:00
第二轮:2026年4月14日9:00至15:00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如我校第一轮完成招生计划,不再参加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考生每一轮可填报1所高职院校,可向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第十四条 日程安排

第十五条 考核办法
文化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按照“1门合格计为10分,1门不合格计为6分”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专业成绩:使用江苏省2026年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面试成绩:
(1) 组织: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进行评核。
(2) 考核形式:3分钟考生自我介绍,展示个人基本情况、兴趣爱好、优缺点和未来学业规划、职业规划等。2分钟评委提问,考察学生专业学习所必备的基本素养和职业适应能力。
(3) 考核评分:从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职业适应能力等四个方面分别给出4个单项成绩,每个单项成绩满分为30分,总分120分。
(4) 第一轮面试时间:3月22日。
(5) 面试地点: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6) 3月16日,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公布考生资格审核结果;3月17日—18日,考生按学校要求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60元/生;3月22日前,考生按学校要求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3月22日,考生到校参加面试;面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方可参加;面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从基本信息、担任职务、荣誉奖励、学科特长、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科技特长、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等9个方面赋分,总分30分。《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综合素质评价评分细则》另见学校招生网通知。
第十六条 政策加分
根据苏教考〔2020〕31号文件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加分政策须与我省最新加分政策一致】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第十七条 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面试成绩低于72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考生按 “总成绩=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统考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美术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美术省统考成绩仍相同,按素描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素描省统考成绩再相同,按色彩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色彩省统考成绩相同,按速写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速写省统考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科目由多到少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科目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安排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专业调剂遵循最后调剂规则。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费:7800元/生/年(币种:人民币)
第二十三条 住宿费:
1000元/生/年(六人间)
1500元/生/年(四人间)
(苏价费〔2014〕136号)
(苏教财〔2005〕44号、苏价费〔2005〕181号)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费减免及其他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邮政编码:215104。
招生咨询电话:0512-66508089、66508090、66508099
招生传真:0512-66501080
招生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招生监督邮箱:jijianchu@sgmar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jy.sgmart.edu.cn/
本招生章程已通过学校常委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