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12日,是青藏高原上的第一所高等学府,学校历经青海省青年干部训练班、青海人民公学、青海省民族公学、青海民族学院等发展阶段,2009年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学校现有61个本科专业、2个博士一级学科、19个硕士一级学科、1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形成了完备的本科、硕士、博士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秘书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旨在为民族地区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人文素养、扎实专业知识、较强语言文字功底和现代办公技能,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和交际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秘书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一、http://qhmu.best-edu.cn/)打印准考证,登录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五、考试安排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一)考试形式

1.专业笔试科目:文学综合、汉语言综合。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参考书目:王长华主编《大学语文》,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现代汉语》。

(二)考试日期

2026年5月20日

(三)考试地点

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校区(详见准考证)

六、录取和报到

(一)坚持择优遴选、从严招录,恪守宁缺毋滥原则,保障招生整体质量。学校划定专业笔试成绩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达到学校专业笔试成绩合格线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已被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在新生报到时须提供原本科学校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若无法提供,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已录取并入学报到考生,在学籍复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前置学历不符合要求(结业或套读)的情况,学校将做出取消学籍处理,学籍复查工作贯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任何阶段。

毕业后发现相关问题的,予以撤销学历、学位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和待遇

(一)学生须遵守青海民族大学校纪校规和学籍管理制度。在规定学习年限以内修满规定学分,准予毕业并发给青海民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符合青海民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授予青海民族大学学士学位。

(二)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学生不再延长学习年限,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八、学费及住宿费

学校本科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调整青海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 628 号)和《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4〕46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执行,秘书学学费4500元/年,住宿费700-1200元。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联系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

联系电话:0971-8808501

传 真:0971-8808501

邮 编:810007

E— mail: qhmdzsxj@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qhm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qh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