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辽宁省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6〕41 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1、符合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完成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考生按要求参加高考体检,体检结果合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所有专业均无体检限制要求。
二、招生专业
(注: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三、报名及收费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1日—4月14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电脑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
网址:http://zsjy.lnmec.edu.cn/
手机端:关注“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微信平台,在底部菜单栏选择“招生专栏——单招报名”进行报名。
3、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
缴费方式:微信或支付宝方式支付。
缴费时间:2026年3月11日—4月14日下午16:00。
到期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完成后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考试概不予以退费。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15日在网上公布。
网址:http://zsjy.lnmec.edu.cn/
四、体检要求
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五、命题及考务管理
由教务处全面组织实施单独考试命题及考务工作。
1、命题
考核分为文化课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长 180 分钟。
2、考试与巡考
进行考场编排、监考、巡考、考务组织、考生引导等工作,严格规范考试流程。
3、试卷密封装订
完成各考场试卷回收、清点、装订与密封。
4、阅卷
严格按照学校试卷批阅标准及单招考试各科目评阅要求,科学规范开展阅卷工作。
六、考试时间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安排为准。)
七、考试科目及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文化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文化课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数学和语文,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笔试,满分200分。总分为500分。考试采取现场考试方式。
八、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1、高中生志愿表中设三十一个平行志愿栏。
2、中职生志愿表中设六个有序志愿栏。同时,设置了“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栏。
3、高中生必须选择“高中生入口”报考;中职生不受原专业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选择“中职生入口”报考,也可以选择“高中生入口”报考。
九、招生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由文化课考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之和组成。
2、学校综合考虑成绩、计划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要求录取。高中生按分数优先原则,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中职生按专业优先原则,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公示并上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6、其它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能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奖学金、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
1、考试成绩公布时间:2026年4月20日16:00
2、成绩复核时间:2026年4月21日8:00-11:00
3、录取时间:2026年4月22日—4月24日
4、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录取查询开始时间:2026年4月24日16:00。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登录我校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jy.lnme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5、录取备案时间:2026年5月2日将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十一、申诉及举报、成绩复核方式
申诉电话:0415-3853912
成绩复核电话:0415-3853403
申诉邮箱:lnjdjjsj@163.com
申诉内容:复核仅核查试卷得分合计是否有误,不重新评阅试卷,复核结果于当日 16:00 前反馈考生。
十二、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详见《招生专业》表。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6人间每生8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6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年):10000元;学校奖学金(每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其中校内奖学金获奖比例为班级总人数的20%。
特困生解困措施: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孤儿减免学费和住宿费、学院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生活补贴等。
十三、其它相关补充事项
1、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5-3853111、3853211、3853222
传真:0415-3853211
网址:http://www.lnmec.edu.cn.
学校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仪表园校区)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北环路(浪头校区)
邮编:11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