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四、学校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天津路101号

五、学院网址

https://www.gsysyj.cn/

六、招生联系方式

0935—8236630

0935—8236631

学院简介

明德厚能、求真拓新

丝路明珠,镍都金昌,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沐职业教育春风而生,循产教融合之路而兴。这所由金昌市人民政府与世界500强企业金川集团深度共建的全日制公立高职院校,与新中国镍钴工业同频共振,学院前身为1973年金川集团公司成立的技工学校,1984年更名为金川集团公司职工大学,2010年由金昌市人民政府和金川集团公司在原有的基础上共同新建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自此开启了金昌市职业教育发展新篇章。2025年,经全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学院形成“一校两区”办学格局,完成了全市职业教育的转型跨越。半个世纪栉风沐雨,终成陇原大地上有色金属职业教育的璀璨明珠。

学院坐拥814亩花园式校园,矗立于戈壁绿洲的4A级景区环绕之中,紫金花海映朝暮,龙首湖光伴书香,宜学宜居的育人环境独树一帜。9亿元固定资产、3.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铺就一流硬件基底;600余名教职员工、11600名在校生,汇聚成育人兴学的磅礴力量。作为甘肃省职业院校“双高”建设单位,学院揽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陇原工匠培训基地等数十项省市级以上荣誉,以“取精用弘、卓尔不群”为办学理念,以“学无止境、行至于善”为校训,深耕有色冶金领域,锻造技术技能人才,在职业教育改革的浪潮中,走出了一条扎根产业、服务地方、特色发展的高质量道路,成为广大学子习得一技之长、实现职业梦想的成长摇篮。

依托“中国镍都”金昌“2+4+N”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坚实基础,学院深入探索产教融合的特色发展路径,建成11个产业学院、147个校外实习基地,开设20个现代学徒制订单班。以大国工匠潘存明、柴国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董兵天,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获得者高立兵为核心团队,组建400余人的校企双导师库,推行订单定向、现代学徒制贯通培养,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学习真技术、练就真本领,毕业生岗位适应期缩短50%。学院构建“1+1+N”就业工作体系,近五年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40%以上毕业生入职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及大型上市公司,累计数千名毕业生入职金川集团等龙头企业,真正实现校企共同培育、精准就业,办学成效受到《人民日报》《甘肃日报》、甘肃卫视等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的关注与报道,就业工作的创新实践得到广泛推广。

报考指南

一、招生类型

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

二、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以下简称综合评价录取)。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高职(专科)生学费收费标准为:4500元/人?学年,住宿费900元/人?学年。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四、奖助贷政策

1.考入我校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及当地政策:

“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助”: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县办理);2.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学费减免、缓缴学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形式给予资助。

五、报考条件

所有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6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23 号)执行。

六、考试科目与方式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为准。

(二)职业技能

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招生院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形式给予资助。

七、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3日8:00至25日18:00,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1日8:00至18:00。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八、志愿设置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1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第一次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九、录取时间

综合评价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成绩处理与数据准备于3月26日至29日进行,录取工作于3月30日至31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工作于4月2日进行。4月3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

十、录取结果公布及确认

4月3日至4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十一、录取原则和办法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A、B、C、D、E分别赋分为5分、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10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各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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