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已完成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生、中职生。

  二、招生专业:

  (一)普通高中(中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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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单招计划各专业均文理兼招;以上专业学制均三年。

  2.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住宿费:古塔校区:二、三号宿舍楼800元/年,一、四号宿舍楼500元/年;

  滨海校区:女生宿舍楼700元/年,男生宿舍楼600元/年。

  4.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二)中职升高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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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单招计划各专业均文理兼招;以上专业学制均三年。

  2.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住宿费:古塔校区:二、三号宿舍楼800元/年,一、四号宿舍楼500元/年;

  滨海校区:女生宿舍楼700元/年,男生宿舍楼600元/年。

  4.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三、报名及收费

  (一)报名

  1.报名流程:网上报名,考生实名注册(必须和高考报名同名);考生到所在学校教导处(政教处)查询考生号。

  2.报名时间:3月8日-4月6日。(具体截止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官网动态)

  3.报名网址:https://lnshxy.itez.com.cn (手机端同步)

  (二)收费

  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参照省招办高考收费标准:120元/生。网上缴费时间:3月8日-4月6日。

  注:报名费一经上缴不予退费。

  (三)退费学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下发的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

  (四)奖、助学金

  1.校内奖学金:院长奖学金4000元/年,一等2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2.校内助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3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4.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四、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命题

  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组织命题。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考生于4月9日16:00前登录学院单招报名网站查询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考生于4月9日17:00前,通过0416-3212034向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考生资审合格且缴费成功后,于4月11日在学院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

  六、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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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七、考试科目及考核形式

  (一)普通高中(中职)类考生

  考试分为“文化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均为笔试。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数学和语文,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二)中职对口升学类

  考试分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文化素质考试为笔试,科目包括数学和语文,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技能考试为技能考试,考试内容为:实践操作,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八、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系统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普通高中(中职)类考生录取办法

  考生可同时填报15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优先录取。 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二)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录取办法

  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实践操作成绩优先录取。 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我院不执行加分政策。

  九、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录取成绩

  录取控制线在分数公布后确定;

  (二)录取结果

  1.考生登录报名端口查询考试成绩及预录取专业;

  2.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3.学院官网发放录取通知;

  4.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可再参加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考试。

  (三)补录

  根据考生录取确认情况,学院研究是否补录。如果补录,学院将继续按考生原报考志愿录取,录取原则不变;已被录取考生或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考生不允许参加补录。省招办录取备案后不再补录。

  十、申诉举报方式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与教务处核实,联系电话:0416—3212026。

  考生对录取工作有异议实名向纪检监察处举报,举报电话:0416—3212024。

  十一、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一)宣传方式

  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宣传。

  (二)宣传渠道

  面向省内各高中、各中职学校。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柳江二段二号

  邮 编:121011

  咨询电话:0416-3212034、3212043

  咨询QQ 群号:678580953、531264315

  学院官网:http://www.lnpc.edu.cn

  十三、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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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本方案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