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目前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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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12万名,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条件及评选程序详见《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学生手册》)。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条件及评选程序详见《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学生手册》)。
3.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900元、3700元和2500元三个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条件及评选程序详见《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学生手册》)。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并按约定偿还本金。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LPR-0.7%)。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查询方法:关注“四川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为您服务”和“热线电话”)。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一般为6—10月,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一般为9—10月(学校暂未开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项目,有需要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6.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就业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州)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7.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大一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8.筑梦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且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10—11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9.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入学后向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10.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成都艺术职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励未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入学第5年的学生,分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按学年进行申请,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就读高校咨询。(具体申请条件及评选程序详见《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学生手册》)
12.校内资助--成都艺术职业大学临时困难补助
帮助和解决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因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给予的特殊性、一次性资助。申请条件和具体流程可向就读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