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1 号)有关要求,结合本校(院)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将军西路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6533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院简介: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于2018年5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前身是始建于1982年的农二师技工学校。学院是一所集中高职学历教育、专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成人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下设兵团第三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二师铁门关市开放大学、第二师老年开放大学、兵团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第二师分校、兵团老年大学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分校。
学院隶属于第二师铁门关市,业务上接受兵团教育局和第二师铁门关市教育局指导。学院占地面积876亩,建筑面积约20.6万平方米,实行“一院两区”管理,高职校区位于铁门关市,中职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设11个二级学院(部),开设高职专业39个、中职专业5个,覆盖农林牧渔、装备制造等13个专业大类。教职工419人,在校学生10310人。现有大国工匠1人,兵团高水平专业群1个,兵团重点专业3个,兵团名师工作室1个,兵团名班主任工作室1个,兵团“双师型”工作室1个,兵团英才1个,兵团维稳戍边劳动奖章1人,首批新疆工匠项目1个,师市第七届敬业奉献道德模范1人。
自办学以来,学院始终坚守“以德铸魂、以学立身、以和齐家、以技报国,培养光荣幸福的劳动者”的办学理念,近三年来累计斩获各级各类技能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400余项,其中涵盖国家级二等奖2项、国家级三等奖8项、省级一等奖38项,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专业设置、计划申报、考生资格审核、录取操作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单招考试命题、制卷、考试实施、评卷评分、汇总分数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 单招志愿填报
第八条 高职单招的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未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
第九条 单招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单招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分别填报1所高职院校。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自2026年2月26日8:00开始,至3月4日17:00结束,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志愿信息。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关注我校官网招生信息https://tmgxy.edu.cn/zsjy/zsxx.htm中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我校招生类别仅为A类:招生对象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即考生2026年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为“应届”且具有我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的有效成绩(即科目成绩大于0)。
第十一条 填报专业要求。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可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专业组填报,专业组内考生可选填1—6个专业,专业组内设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报专业服从,表示考生同意接受同组内专业调剂)。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 学院2026年单招总计划数为50人。下表招生专业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专业组、组内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数据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 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 (元/年) |
专业组一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 | 3300 |
分析检验技术 | 5 | 33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 | 330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 | 3300 | |
党务工作 | 5 | 3300 | |
电子商务 | 5 | 33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5 | 3300 | |
供用电技术 | 5 | 33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 | 3300 | |
早期教育 | 5 | 3300 |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三条 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统筹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命题、组考和评分等工作。
第十四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代替,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第十五条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三科有效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两部分测试成绩总分为600分。学院依据考生“文化素质成绩+ 职业技能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职业技能成绩由学院自主命题,采用线下测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方法能力四方面内容,分值比例由我院自行确定,总分300分。
第一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6年3月14日—15日,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学院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了我校未完成计划专业且未被第一志愿学院录取的考生。第二志愿考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12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考试内容 | |
一志愿 | 2026年3月14日—15日 | 职业技能测试 | 9:30-13:30 | 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方法能力 |
二志愿 | 2026年4月11日—12日 | 职业技能测试 | 9:30-13:30 | 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方法能力 |
第十六条 我院不收取报考费,请各位考生于考前两天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A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第十八条 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A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学考语文和数学科目成绩之和、学考数学科目成绩、学考语文科目成绩、学考外语科目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第十九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二十条 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经查实存在考试作弊行为;
3.提供虚假的面试材料;
4.有代考等作弊行为(依据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
5.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6.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
第二十二条 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4月7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一志愿的录取结果;4月30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二志愿的录取结果。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院将按照要求及时发布成绩、公示拟录取考生情况。
第二十四条 单招期间,学院确保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院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等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反映,涉嫌违法的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
第二十六条 学院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 36 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996-2927107。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语言能力进行报考。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普通班学费均为33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1000/年/生 ( 4人间 )
(二)资助政策
1.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700元/生/年。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
第二十九条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5〕21号)文件要求参加湖南省2026年高考体检,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三十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学院官网https://tmgxy.edu.cn/zsjy/zsxx.htm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三十三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官网:http://www.tmgxy.edu.cn/
信息发布网址:https://tmgxy.edu.cn/zsjy/zsxx.htm
招生咨询电话: 0996-2927187
席老师:15538527985 晁老师:18999619160 孙老师:13899026122 彭老师:18935755125
邮政编码:841007
联系地址:新疆铁门关市将军西路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投诉电话:0996-2927107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湖南省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