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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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

(七)录取的学生不能跨校区转专业,原则上只能在录取的同一校区同科类内转专业。

第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条 监督机制

(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二)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八条 奖学助学办法

学校建立“奖、助、贷、补、勤、免、缓”七位一体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实际困难,奖励优秀励志学生,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目前,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社会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等校内资助项目,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奖助学金:按照“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和学校奖、助学文件办理,国家奖学金为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6000元,国家助学金分5000元(特别困难)和3000元(困难)两档;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约有28%的学生可获800-2000元不等的奖学金。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勤工助学:学校开辟勤工助学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条 学历证书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符合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十条 附则

(一)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仅适用于福州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三)招生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0591-8376046683760662 83760669

各学院联系电话:智能工程学院:23533639、建筑工程学院:83760401,机电工程学院:83760322,交通工程学院:83761741,信息工程学院:83760501,商学院:83760470,文化旅游学院:83760319,特殊教育学院:83760463

2.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 邮编:350108

3.投诉电话:0591-83761211

4.学校网址:http://www.fvti.cn


福州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