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四、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规定,考生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选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2022年我校专升本招生的本科专业及计划具体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1 | 120203K | 会计学 | 50 |
2 | 020301K | 金融学 | 45 |
3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0 |
4 | 120202 | 市场营销 | 50 |
5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50 |
6 | 120601 | 物流管理 | 50 |
7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0 |
8 | 120801 | 电子商务 | 45 |
9 | 050262 | 商务英语 | 40 |
10 | 120402 | 行政管理 | 45 |
11 | 12040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45 |
12 | 12010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https://zsb.hneao.cn)或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招生网(http://zs.hufe.edu.cn/)查询录取结果。 十、学籍学历管理 (一)本科学籍学历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将加强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二)在校学习及毕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三)学费收缴。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十一、其他须知 (一)本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组织或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731-88811790(教务处)、0731-88811107(纪委办公室)。 (二)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时,对考生的身体进行复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病情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对在“专升本”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招生咨询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务处招生办 电话:0731-88811788 邮编:410205 招生网址:http://zs.hufe.edu.cn/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2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