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春季招生、职教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2025年春季招生、职教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云南省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2025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国标码——13756 ,省内代码——534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启秀街 318 号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ynou.edu.cn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专科,学制三年。

第十条 颁发证书: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由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在校期间,通过专业所需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相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十三条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过程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十四条 2025年春季招生、职教高考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布为准。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是否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招生

是否参加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招生

1

460103

数控技术

是

是

2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否

是

3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是

是

4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是

是

5

460110

智能焊接技术

是

是

6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是

否

7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否

是

8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否

是

9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否

是

10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否

是

11

530605

市场营销

否

是

12

530701

电子商务

是

是

13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是

是

14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否

是

15

530303

大数据与审计

是

是

16

540101

旅游管理

是

是

17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是

是

18

570214

应用泰语

是

是

19

570102K

学前教育

是

否

20

570101K

早期教育

是

否

21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否

是

22

440501

工程造价

否

是

23

4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否

是

24

470209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

否

是

25

490201

药品生产技术

否

是

26

570301

社会体育

是

是

27

570302

休闲体育

是

是

28

510301

现代通信技术

是

是

29

510109

智能光电技术应用

是

是

30

510108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是

是

31

520901

眼视光技术

否

是

32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否

是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对各省(区、市)招生计划规模统筹安排。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计划以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九条 春季招生、职教高考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两个专业只招收体育类考生。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政策性加分执行教育部及云南省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主要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被录取考生入学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检,经复检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录取期间,我校不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录取申请。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云南省招考频道网;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人·学年。住宿费:六人间800元/人·学年,八人间450元/人·学年。

第二十七条 党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奖、助、贷、减、免、补、勤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通过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及校级奖助学金等项目,激励、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成长成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25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招生、职教高考考试招生。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办学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启秀街 318 号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113号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邮编:650223。

3.招生处电话:0871-65138827、65174953 传真:65129277。

4.学校网址:http://www.ynou.edu.cn/

5.监督举报电话:0871-65166090 。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