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广东省教育厅 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6〕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自主招生章程。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院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0827

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21号

邮政编码:41000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自主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广东省2026年高职自主招生含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等4种招生类型。我校2026年广东省招生类型为普通高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广东省202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下称“网上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第四章 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

(一)普通高中考生

参加了2026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且3门科目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含加分)不低于100分。

(二)中职考生

应、往届中职(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毕业考生,我校对其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不做要求。

第五章 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2026年5月7日10:00至10日16:00,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

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我校自主招生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我校咨询并明确。经我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

高校在校生、2026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

我校自主招生各招生类别均设1所院校志愿。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第六章 考核方式

学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文化基础测试方式为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方式为面试。我校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普通高中考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重要参考。文化素质考试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为450分)。职业技能考核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我校自主命题测试(下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

(二)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考生

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占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第七章 缴费、考试等日程安排

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网址:https://zs.csmzxy.edu.cn/

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2日10:00至5月14日15:00

考试费:80元/人

考试安排:

时间

科目

考生类别

5月17日

9:00--11:30

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

和专业综合理论)

中职考生

5月17日

13:30--17:30

职业技能

中职考生、

普通高中考生

注: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排考信息为准。

考试地点: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海珠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艺苑南路29号)

第八章 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我校广东省2026年自主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

总分合成方式为“文化素质(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由本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及生源情况划定。拟录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学考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均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学校按照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据专业优先、再按总分排序的规则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生依次按职业技能考核、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中职生依次按职业技能考核、专业综合理论、综合文化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除定向培养军士外其他夏季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层次院校或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我校不接受被本科层次院校或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学生转专业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 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章 组织保障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学校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6年自主招生工作。学校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学校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 号)要求,学校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招生录取办法、考生报考资格、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公示。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第十一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二章 收费标准

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参考专业计划目录,2026年收费标准以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三章 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各类国家级、校级奖助学金。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

第十四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2763288

QQ咨询群:635208071

学校网址:https://www.csmzxy.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csmzxy.edu.cn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 邓老师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电子邮箱:my_jjs@126.com

第十五章 附则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