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6〕1号文件规定,特制定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福建省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福建省分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学校国标代码:10827

(六)办学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21号

(七)学校简介:学校于1984年由民政部创办,1999年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成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民政部共建、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入选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第一期、第二期国家“双高建设计划”单位。学校始终锚定“一个特色 两个面向”战略定位,坚持民政民生特色,面向现代服务业,面向智能制造业,着力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发展好”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收费标准

(元/年)

1

民政服务与管理

1

3500

2

婚庆服务与管理

1

3500

3

社会工作

1

3850

4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4

3850

5

金融服务与管理

1

3500

6

大数据与会计

1

3500

7

康复治疗技术

1

5460

(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四、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6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zs.csmzxy.edu.cn/

(二)填报专业志愿

填报专业志愿与单招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三)报名时间:2026年3月5日12:00—3月11日 12:00

(四)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1、时间:3月16日12:00--18日12:00

2、考试费:80元/人

缴费及自助打印准考证流程详见我招生信息网。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由我校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分数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2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言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

3、考试时间:

时 间

科 目

3月21日

9:00—11:00

文化素质考试

13:30开始

职业技能测试

4、考试地点:福州日升中学(福州市连江中路198号)

5、请所有报考考生注意:报名结束后以“省份+考生姓名”为口令,申请加入我校福建单招咨询QQ群(群号:1084812504)。

七、录取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遇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三)职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月下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五)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福建省2026年普通高考,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六)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待遇

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办理。

十、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十一、附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学校联系方式

网 址:https://zs.csmzxy.edu.cn/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联系人:胡老师

(二)监督电话:0731-82804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