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全称: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国标代码:14049

第四条  招生代码:E19(内蒙古自治区报考代码)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在学院党委、院务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由党委成员、院委成员及招生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第八条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组、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巡视招生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过程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学院简介

第九条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大学城,始建于1984年,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高等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形成以医、护、药专业为特色,高端服务管理类专业为主干的专业集群,现学院设立中医学院、护理学院、医学系、管理系、农牧系、教育系、电子信息系,是同类院校中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践教学基地学校,是首批在自治区同类院校中获得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学校。学院先后被教育厅评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优秀办学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就业示范100强”“百名优秀学生母校”等荣誉称号。

办学40年,我院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探索出了一条“产、学、研”相结合,多元化发展的办学之路。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颁布的有关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的基础上,择优录取。www.nmbfxy.com

电子邮件:beifang@vip.qq.com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30日